县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和堤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按照“公开挂牌、有序竞争、规范管理、合理开采”原则,通过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坚决取缔无证非法采砂行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合理开采砂石资源,促进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二、拟挂牌出让范围及标段**三、出让方式和期限根据《**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将县境内河道可采区划分为多个标段公开挂牌出让,不达底价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的除外
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交易无效
本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期限为2年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协调各方生产经营关系能力,有开采河砂的经验和业绩
(二)无违法采砂记录
(三)具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要求的采砂管理技术人员
(五)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页共5页五、河道采砂权出让费的使用本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所得款统一纳入县财政收入管理,挂牌出让工作经费开支后的余额及时上缴国库,由县财政统一安排使用
六、挂牌出让形式及基本程序(一)挂牌出让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由出让机关**县水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