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法制课讲话稿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和“违法”“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
“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也就是宣告对未成年人从一生下来就加以保护,举个例子,每个刚出生的婴儿都享有财产继承权
“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实际上的规定,少年与未成年人是同一个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
但是在适用法律时,必须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少年,什么是青少年,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不同的称呼意味着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
如今我们在宣传媒体中经常听到未成年人要积极争取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等等,那么未成年人到底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呢
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当广泛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具体来说,在我国未成年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政治权利,二、人身权利,三、受教育权利,第1页共6页四、个人财产所有权,五、继承权,六、社会经济权,七、诉讼权利,八、其他权利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着重讲一讲人身权和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