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行政工作情况(一)进一步完善价格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立法和法制工作研究,参加国家发改委组织的新《价格听证办法》、《反价格垄断实施办法》等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工作比较突出,在全国价格系统法制学习会议上得到充分的肯定和表扬;二是继续做好《XX省定价目录》修订协调工作,严格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三是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清理,扎实推进价格类别审批工作,出台类别审批管理制度,规范网上审批;四是在认真做好价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价格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再次对九十年代至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五是继续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已经开展梳理行政职权依据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共清理出行政权力55项,编制了价格行政职权目录,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建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六是积极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制定《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对价格违法案件查处涉及的8类42种具有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决幅度、实施种类以及时限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按照“权限明确、过罚适当”的要求,把法定的处罚幅度根据价格违法行为情节是否恶劣、危害后果轻重等,分别细化为4个处罚档次,有效地规范了行政处罚的弹性空间;七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制定出台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主动公开暂行办法、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相关实施办法
(二)进一步严格价格行政管理和执法程序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和《XX省物价局制定价格集体审议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局长办公会议、价格审议小组和业务承办机构三级审价形式,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二是对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