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行政执法工作考评制度一、为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考评制度
二、考评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价格法律、法规为指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从加强全市物价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价格行政执法责任考评制度,正确评价和合理使用行政执法人员,激发行政执法人员奋发进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把我局真正建成"忠于职守、精通业务、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的行政执法机关
三、考评的组织机构成立局考评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考评组长,局党组成员和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由综合科负责承办考评具体事务
四、考评的对象本局承担价格行政执法职能的有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
五、考评的主要内容根据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规范的要求,对执法人员进行全程、综合考评
考评的主要内容为:1、政治素质是否过硬
主要是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进行考评
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物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能否遵守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守则,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性和工作责任感
2、业务知识是否具备
主要是对执法人员应具备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进行测评
包括:是否了解和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物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政府及本局制定的有关价格规范性文件;是否了解掌握价格基本知识;是否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是否熟悉物价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及其要求
3、工作能力是否达标
主要是对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进行评估
包括:执法人员是否掌握执法技能;第1页共2页能否正确执法;是否胜任本职工作;能否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执法任务
4、执法行为是否规范
主要是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表现进行考察,包括:执法过程中的言谈举止是否庄重、规范;有否乱罚款;有无办错案和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