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任务,充分调动全镇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执行力,推动我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经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村两委二、考核项目:考核项目、标准分、考核部门如下:1、招商引资及项目服务;100分;经济发展办公室2、新农村建设(含民生工程、农林水、一事一议、环保、农村公路管养等);200分;各相关办公室3、党建工作(含组织、纪检、武装、群团等);150分;党政办公室4、综治、信访及维稳;150分;综治办公室5、计划生育;150分;社会事务办公室6、安全生产;50分;经济发展办公室7、合作医疗;50分;社会事务办公室8、其他工作(含旅游、民政、统计、文教卫、劳动保障等);150分;各相关办公室以上总计标准分1000分
三、考核标准:1、招商引资及服务企业100分(1)提供招商信息10分
各村每年要提供有价值的招商信息4个以上的得10分,没有的不得分,减少的按比例扣分
(2)项目落地50分
年内每新增一个固定资产投资10万元—100万元得10分;101万元—500万元得30分;501—1000万元得50分;1000万元以上的,酌情加分
由村招商引进到镇工业集中区,当年投产、见效的企业每增加一个,该村得20分
工业集中区所在村,在规定的时间内帮助协调好项目入园落地,一个项目加20分,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项目进展不顺利的,第1页共8页有一例扣10分
(3)园区建设和服务企业40分
积极协助、配合镇政府建设经济园区,实现经济发展目标,为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优良环境,得40分,否则视情扣分
凡在辖区内发生一起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阻挠园区建设而未能及时解决的,扣10分
2、新农村建设(含民生工程、农林水、一事一议、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