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建设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实现党对农村工作的有效领导,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制定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强化农村党支部的核心地位,实现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村党支部的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要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搞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村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村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政治上领导、工作上指导、思想上引导。首先,提出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意见,通过村委会的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决议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第二,讨论村委会的重要工作,支持和帮助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活动;第三,协调村委会同其他村级组织的关系;第四,党支部要经常组织村委会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引导他们树第1页共8页立甘当公仆、廉洁奉公的思想,增强法制和政策观念。要经常了解他们思想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排除思想、工作上的困扰和难题;第五,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由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规范工作制度,切实理顺村“两委”工作关系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村党支部要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村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杜绝“家长式”作风,防止“一言堂”。村民委员会主任要积极配合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决不能另搞一套,自行其事。村“两委”成员要自觉维护村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做好分管的工作,共同把村里的事情管好、办好。要坚持和体现村党支部对村级各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统一的村“两委”工作规则,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凡是重大问题,必须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一般先由村党支部提出议案,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决定。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村党支部成员的分工,由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和支部成员的素质状况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分工,在征求村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村办企业负责第2页共8页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安排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村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要加强内部管理。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印章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