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贫困户退出确认书XX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促进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在20XX年以前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总体目标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严格、规范、透明的退出标准和程序,对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进程实行有效动态管理
到20XX年,全省43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6492个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对53个贫困县实施分类分期脱贫管理,其中国定贫困县中兰考、XX县区在20XX年实现脱贫,省定贫困县在20XX年以前实现脱贫,所有贫困县在20XX年前实现脱贫
三、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
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要及时退出,新增1贫困户或返贫户要及时纳入扶贫范围,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应退则退
注重脱贫质量,坚决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贫困退出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
——坚持分级负责
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省级根据国家制定统一的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制定脱贫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出办法,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市级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把精力集中在贫困退出工作上
县级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汇总数据,甄别情况,第1页共6页具体落实,确保贫困退出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规范操作
严格执行退出标准、规范退出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公正
贫困户退出必须实行民主评议;贫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