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具体由哪种方式产生,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1、村民会议推选。参加推选会议的可以是村18周岁以上过半数的村民,也可以是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2、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推选会议须有村民代表2/3以上组成人员参加,推选方有效。3、可以由驻村指导组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构成提出建议名单,然后采用举手表决的方法进行推选。在推选的过程中,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注明参选人数,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各为多少。最后,所有参会村民都必须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以便存档。4、按职位进行推选,先后推选出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其成员。(一般为单数5-11人)1选举委员会主任由村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备注。○2选举委员会主任、成员均不得与监督委员成员交叉任职。○○3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后,须立即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不得主持选举大会,缺额按原推选结果一次递补或另行推选不是候选人的人选。第二篇: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XX年8月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为切实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我省“一法两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民委员会职数,具体职数由镇党委、政府确定。本村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共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人、委员人。村民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二、本届选举采取“二轮”选举方式。第一轮提名投票选举正式候选人,时间为8月日,第二轮正式投票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投票日为8月日。第1页共13页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共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老村民委员会完成交接止。四、村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举登记。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和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登记选民范围: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选民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本村选举日为准。即为1996年8月日24时前出生的。五、对外出的村民,应事先发出通知。因失去联系在选举日前未能回村参加选举的,可视作放弃选举权,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六、登记选民工作要认真细致,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在选举日3日前发给《选民证》。七、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见太发[20XX]22号文件中对于村两委组成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八、第一轮提名投票推选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派村民代表参与监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规定的候选人人数内填写提名票,然后将提名票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结第2页共13页果。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票中,应当有妇女名额。提名不得委托他人,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选民提名,保证选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人数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照候选人的条件,对提名得票多的进行审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和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在选举日的10日前张榜公布。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和主持下,鼓励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当天发表竞职演说,演讲内容为当选后的治村方案及工作目标。演讲稿和承诺的内容必须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