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报告近年来,随着我国干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许多地区对建立和实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进行了研究、探索和实践,XX省一些地区和系统也在推进干部制度改革进程中进行了有益尝试
在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当前,在我国普遍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的时机和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实行此项制度,还需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充分准备
一、建立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建立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内涵、行为主体、适用情形和操作程序,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
建立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规范性和针对性,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从严治党原则
从严治党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方针,尤其要贯穿于党的制度建设的始终
从严治党原则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中应体现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体现出适用情形的相对从严,即使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过错,一旦适用此项制度也要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二是体现出以组织上的强制性作保证,逐步由柔性到刚性、由自责到惩戒过渡,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主动承担责任
三是体现出责任归属的认定上从严,不仅包括直接责任者,而且有可能涉及间接责任者,有关领导干部即使不承担直接责任,由于失职、失察也要负有连带责任
四是体现出监督领域的延伸,不仅涉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涉及“八小时”以外的表现,促使领导干部更加注重自身的形象和言行
因此,建立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