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规范民政部门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责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县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办法》和《县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代表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勤政、廉政、规范、公开原则,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度,在上县级纪委的指导下,在县委的领导下,采取扩大各界群众参与的办法,创新和完善监督制度,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行为,推进社会监督制度化、常态化,使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覆盖面更广,监督节点设置更科学更关键,监督形式与权力行使结合更紧密更能产生实效,政务公开程度更高更透明
实际监督效果显著,惩防体系完善,人民群众对执政为民满意目标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合力监督工作,探索在县党委的领导和纪委的指导下,扩大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社会监督的机制制度,完善专门监督机关与社会监督形成合力的体制制度,更好地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实现监督工作多方位、制度化、社会化,实现监督效果显著,惩防体系完善,人民群众对执政为民满意目标
三、监督对象和内容(一)监督对象:县民政局、各乡镇民政办、局属二层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二)监督内容:1、“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决策的科学、民主、规范程序和原则;2、处置民生、三农等社会矛盾、热点、难点问题的公正性、第1页共2页廉洁性;3、局党政“一把手”从政行为的廉洁性;4、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乡镇民政办主任、二层机构领导及窗口部门行业服务态度、质量;5、社会救助行政审批项目、惠民惠农政策补贴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罚没项目的公开性、廉洁性;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