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水路整治指导方案为加强我县水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航运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全县春季水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我县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船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网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各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和协同配合,改善水路运输市场安全生产环境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洋山、小黄龙、北鼎星、徐公岛海域运输船舶的超载、超风力航行行为,进一步落实委管经营企业对船舶动态监管的有效性,增强水路运输经营者、船舶所有人和船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船员尤其是外来民工船员基本安全知识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整治对象在本县注册的航运企业及所属船舶、个体营运船舶,以及海域内从事海上施工、运石(沙)等作业的单位及其船舶
重点遏制擅自改装船舶设计规范(改装船舶舱口围板高度),超载、超风力航行,无证船员从事航行作业、无营运证的运石(沙)船舶从事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时间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4月9日至5月10日
整治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9日—4月11日,宣传阶段;第二阶段:4月12日—5月10日,整治阶段;第三阶段:5月8日—5月10日,总结阶段
四、组织保障本次活动专门成立县春季水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后),并分设现场检查组、现场监管组、行政处罚组、后勤保障组和执法监督组,具体人员由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第1页共3页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海事处、上海洋山港海事处、县边防大队及当地乡镇政府等组成
由县交通局、辖区海事处执法人员,县边防大队武警、县安监局及当地乡镇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