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支人才队伍的概念和范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中央文件政策规定,我们摘录了相关人才的概念,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整理各类人才的统计范围,供准备调研材料和完成人才统计任务作参考:人才的概念: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
一、(机关)党政人才(一)概念:指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或事务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得到群众认可的公务员
(二)范围: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两院机关、群团组织,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公务员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一)概念:指在依法纳税、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为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管理人员
(二)范围:1、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注册资金4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的总部领导层人员、二级公司领导层人员、企业总部部门正副职;注册资金4000万元以上的中型企业的总部领导层人员、私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全县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相当正处级企业的领导层人员、相当于副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民营骨干企业(全县民营企业前100强)主要负责人
2、中级及其以下管理人员: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以外,具有经营管理专业类中专学历或经营管理初级职称以上,并从事经营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注册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企业经营经营管理人员、私营企业(不含个体户)主要负责人
三、专业技术人才(一)概念:是指经过专业培养或职业培训,掌握现代大生产专业分工中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各种经济成分的机构中专门从事各种专业性工作和科学技术工作的人员
1(二)范围:1、经我县人社部门评审并出具职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