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支人才队伍的概念和范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中央文件政策规定,我们摘录了相关人才的概念,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整理各类人才的统计范围,供准备调研材料和完成人才统计任务作参考:人才的概念: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一、(机关)党政人才(一)概念:指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或事务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得到群众认可的公务员。(二)范围: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两院机关、群团组织,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公务员。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一)概念:指在依法纳税、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为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管理人员。(二)范围:1、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注册资金4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的总部领导层人员、二级公司领导层人员、企业总部部门正副职;注册资金4000万元以上的中型企业的总部领导层人员、私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全县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相当正处级企业的领导层人员、相当于副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民营骨干企业(全县民营企业前100强)主要负责人。2、中级及其以下管理人员: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以外,具有经营管理专业类中专学历或经营管理初级职称以上,并从事经营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注册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企业经营经营管理人员、私营企业(不含个体户)主要负责人。三、专业技术人才(一)概念:是指经过专业培养或职业培训,掌握现代大生产专业分工中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各种经济成分的机构中专门从事各种专业性工作和科学技术工作的人员。1(二)范围:1、经我县人社部门评审并出具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2、通过国家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条例)组织的各类考试(考核)获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并由我县人社部门出具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3、已获得外省市人社部门出具职称证书(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4、其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技术研发等较高层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相当于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水平,但没有进行职称(执业资格)申报评定的技术人员。四、高技能人才(一)概念:高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中,掌握专门知识和操作技能、解决工作实践中关键性操作技术和工艺难题的从业人员。(二)范围:1、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或具备相应技能水平和职业资格的劳动者。2、其他未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在生产、运输或服务一线技能劳动者中,具有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3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水平的人员。五、农村实用人才(一)概念:是指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二)范围:1、种养能手:种养能手是本村劳动力平均种植规模5~10倍以上;或者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受益或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其他农户平均水平3倍以上。(参考:户耕面积10亩以上)2、养殖能手:养殖能手是本村劳动力平均种植规摸5~10倍以上;或者同等土地条件和物质投入条件下,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20﹪以上;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受益高于其他农户平均水平3倍以上。本户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人均年收入的3倍以上(因灾影响除外)。(参考:精养水产水面50亩;网箱100口;养猪年出栏30头;家禽1万羽;蛋鸡蛋鸭1万只;羊30只;肉牛10头)。3、林农:林本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农户。4、农民企业管理人才:是主要投资者或经营业主,非一般参与者;解决了5个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己开业3年以上;本户的收入是本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5、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属本地常住人口;在各类农民专业组织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从事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工作的技术权威。26、农村经纪人:专门从事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引进实用技术、传播科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