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镇中心学校学习宣传宪法工作总结为全面落实《泸西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12
4”全国宪法日暨“红河州法制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泸教便签〔2014〕51号)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旧城镇中心学校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旧城各小学、幼儿园开展了学习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明确目标,提高思想认识1.指导思想:本次学习确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县教育局泸教便签〔2014〕51号通知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立足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全面落实红河州《关于印发2014年“12
4”全国宪法日暨“红河州法制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及红河州教育局《关于转发在全国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两个通知”)要求,针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特点,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联合镇司法、派出所等有关部门—1—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工作
二、明确内容,提高学习针对性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
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1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