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经过说明范文我是**‘7
1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致死者***之父亲,今天我怀着无比痛楚与愤慨的心情写上这封申请,恳请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对该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督查
XX年7月14日晚8时许,我女***在**市南山路西侧路旁的市政公司门口小店乘凉后由西往东过马路路口回家,当走过马路中心线后,被由北向南的浙BDG253号轿车撞飞15米之多,后经**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事故发生后,由于肇事方在**当地权势浩大,{莼湖鎮有名企业家、莼湖商会会长、**市人大代表、省工商联常委),**交警大队在该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正常执法行为被严重干扰
7月27日**市交警大队作出该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吴可娟为主责,距事发点30多米后方才熄火停车(-只车胎撞爆)
事故发生地段无肇事车刹车痕迹,马路车道上也未留下其车轮轨迹
由此可以判断当事故发生时肇事者车速过快,其驾驶员意识不清,糊乱驾车
5、事故受害者***在事故发生时确已过路口的马路中心,在正常情况下,可以确认当时***是在安全情况下通过马路路口的
以上对事故的责任陈述,肇事者吴可娟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笫22条、42条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49条之相关规定,对该道路交通事故应负全责,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过程中执法行为严重违规的陈述:1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未对肇事者吴可娟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二、第八+八条、第九十条、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笫五+七条、第六三条、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在确认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后,应当对当事人依法釆取刑拘等相应的处罚措施
但到目前为止,犯罪嫌疑人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仍逍遥法外
2、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肇事者的违法行为载述避重就轻,有意开脱罪责
**市交警大队作出的对该交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