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课程拍摄制作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执行方):成都谦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方邀请乙方录制视频课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书稿根据甲方的要求录制视频课程并完成制作后期,甲方拥有此视频的著作权和所有版权,包括在国内、外各地区以各种形式出版、发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权和网络出版权等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录制的视频作品,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三条乙方保证甲方拥有第一条授予的权利
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名誉权署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书稿和本视频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后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权第三者出版
若违反本规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制作内容及完成时间:1、甲方委托乙方录制3个课程,总片长约为135分钟
2、本课程成片载体为:U盘拷贝或者网络云盘传输(MP4格式)
3、乙方将鉴定合同后正式拍摄、制作,正式的拍摄时间约为1个工作日
具体期限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次录制频课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3600元(大写:叁仟陆佰圆);2、样片经甲方审查通过后通过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小写)3600元(大写:叁仟陆佰圆)乙方将完成的成品通过数据拷贝的方式或网盘传输的方式交予甲方
(成都谦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百花潭支行,账号:51001479037051502816)3、合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拍摄时间推迟,乙方提交样片时间顺延;如因甲方原因脚本等进行改编时,费用以成本另计
四、验收标准和验收后的修改:1、按照要求提交的格式影音文件能正常播放
甲方可以当场在乙方的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也可以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