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高中数学新课程高一年级第一学期课时意见袁亚良我市普通高中从2005年秋起,高一年级全面进入新课程改革实验
为了顺利实施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稳定、规范高中教学秩序,渐进式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同时鉴于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的特殊性,与之配套的高考方案尚未出台,在分别征求省高中数学教材编写组、了解兄弟大市的课程设置情况以及听取本市有关县(市)不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我市2005~2006学年度普通高中一年级第一学期数学课程计划指导意见
一、课程设置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l)每半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五周复习考试
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周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3)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停2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
二、数学课程《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对高中数学选课提供以下课程组合的几种基本建议1.学生完成10个学分的必修课程,在数学上达到高中毕业要求
2.在完成10个必修学分的基础上,希望在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发展的学生,可以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在系列1中学习选修1-1和选修1-2,获得4学分;在系列3中任选2个专题,获得2学分,共获得16学分
另一种是,如果学生对数学有兴趣,并且希望获得较高数学素养,除了按上面的要求获得16学分,同时在系列4中获得4学分,总共获得20学分
3.希望在理工(包括部分经济类)等方面发展的学生,在完成10个必修学分的基础上,可以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在系列2中学习选修2-1,选修2-2和选修2-3,获得6学分;在系列3中任选2个专题,获得2学分;在系列4中任选2个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