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直选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各县区委: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做好村党组织委员换届选举工作,真正把基层党员群众信任的优秀党员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中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开展直选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备工作换届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时间、议程和下一届委员会成员名额,以及换届选举工作(直选)的具体安排
乡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二、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加
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委员会成员的述职报告,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定向推荐下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
如果推荐同一人选为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在考虑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时,票数可累加计票
推荐结果及时报乡镇党委
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分别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第1页共3页人选当场发表竞选演讲
村民代表对乡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额定向信任推荐,现场公开计票
参会的村民代表超过村民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乡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差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