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第八届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产生办法1、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应是在本村有威信、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敢于直言、关心村内事务的村民,提倡将驻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村民代表、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选入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2、在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同时,直接推选产生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由5人组成。3、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后,召开会议,推选1个主持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工作。4、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名单报开发区选举指导组备案。5、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全程参与选举过程,代表选民对本村的选举进行“五项监督”:一是监督选举程序是否合法、执行是否到位;二是监督选民应该享有的权利有没有被截留;三是监督候选人的标准条件是否得到认真执行;四是监督选民有没有拉选票行为;五是监督选举结果是否符合民意。6、监督委员会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村民选举委员会和上级选举指导组反映,并帮助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措施进行改正,同时向上级选举指导组反映。对于个别群众在选举过程中产生的疑问,监督委员会应协助选举委员会进行解释。7、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行使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时止。第二篇: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办法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2、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第1页共12页3、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勇于坚持原则;4、关心集体、联系群众、反映村民意愿;5、热心为村民服务,在村中有一定威信;6、身体健康,年富力强,有一定文化水平。三、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人组成,其中一组产生人,二组产生人,三组产生人,四、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每位代表推选人数不得超过人。五、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推选其中1人主持工作。六、村民选举委员会职权行使自推选之日期起,至本届选举工作结束止。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正式竞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其缺额按推选时得票多少依次递补。第三篇: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XX市青山湖区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规范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实施办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市有关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管理本村事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应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第2页共12页第二章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1指导小组和区民政局备案;7、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时止。第三章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十)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十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的确认村民是否具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1、年龄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本村委会的选举日当月是否满18周岁为准。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新满18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2、必须是本村村民。3、政治条件。即未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