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是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农村、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的有效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农村和推动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我县创建文明村活动的新发展
搞好这一活动,对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市以及县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广大农民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将产生重大作用
为了推动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在全县农村的广泛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三个素质为目标,以落实"五个一"、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为突破口,动员组织全县人民群众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广大农民建立起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将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科技先进、农民富裕、社会文明、环境整洁的新农村,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建标准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干群关系和谐融洽
村党支部(党总支)、村委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模范遵纪守法;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带领人们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2、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一是搞好规划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要求,修订完善建设规划,用地布局合理
有条件的地方可重新规划新村,发展多层、高层或别墅住宅,实现居住向小区聚集;没有条件的要研究制定老村旧址改造规划
二是街院净化
改水、改厕、改圈,垃圾第1页共3页定点存放;推广使用沼气和建立养殖小区,实行禽畜圈养,整个村直观感觉整洁划一、街道净、院落净、厕所净,无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