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近几年,检察机关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活动,这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学习新知识、破解发展瓶颈的一项有益尝试
特别是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全国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过程中,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准确把握、深入推进学习型检察机关创建工作,使检察机关党组织真正成为学习型党组织真正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前头,对于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非常有益,对XX县区检察院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面我就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谈几点看法:一、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内涵、意义和重点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核心是提升组织的学习力、保障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
学习型检察院本质上是一种组织学习的模式,它包含着“一个院所有成员都在学习”的内在要求,但最终目标不只是“人人学习”,更是“团队学习”;不只是学习的个人,更是学习的组织;不只是要提高个人的学习力,更是要提高组织的学习力
只有把个人学习与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相结合,使检察院成为具有持续学习能力、可持续发展的组织,才能称之为学习型检察院
因此,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内涵应该是:围绕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这一共同奋斗目标,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所有成员持续学习、学以致用,保障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从而把检察机关建设成为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旺盛生命力的组织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是新时期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学习型检察院是借助学习型组织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手段,推动检察机关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载体
但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提倡学习,更不是一个口号,而是新时期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在检察机关中的具体体现
概括起来就是第1页共3页“三个基础性工作”,即:是通过围绕同一目标开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