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户级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村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为全面落实市、县、乡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要求,切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证农村家庭宴席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责任如下:一、各户以户主为主要责任人,其他成员为相关责任人。二、接受村、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服从管理,配合村、组开展食品药品的相关工作。三、配合村、组及相关部门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活动,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以及餐厨垃圾回收等方面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四、农村家宴实行审请报告和检查、不安全事件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对农村厨师实行登记备案和健康检查,凡是对100人以上的农村家宴实行48小时上报备案制度。五、制作农村家庭宴席时要具备基本卫生条件。加工过程中应做到生熟分开,菜品煮熟烧透,凉菜符合卫生标准,餐具清洗消毒;要从有卫生许可证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及原料,并索取检查合格证或化验单,不得采购加工腐败变质、生虫长霉、有毒有害、病死毒死、超过保质期及不新鲜的食品和原料。六、一旦发生农村家庭宴席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件,举办者应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就诊,报告乡食品药品监管所。乡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介入中毒现场,组织中毒人员救治并保护好现场。七、农村家庭食品安全监督履行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农户,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村村民委会法定代表人(签章):责任人:村组农户(签章):第1页共2页签订时间:年月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