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版小学语文课程标准阅读部分解读阅读的定义:“阅读是运用语言文字获取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一、阅读方法和技能1、加强朗读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第一学段)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第二学段)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第三学段)朗读的目标要求的核心都是“正确、流利、有感情”。各个学段关于所谓“正确”,是要求朗读时用普通话读准每个字的字音,吐字清楚、声音响亮,尽可能没有错字、别字、添字、漏字,不重复,不唱读;所谓“流利”,是要求朗读时语气比较连贯,能读出句读和段落之间的停顿,节奏自然、速度适当;所谓“有感情”,是要求朗读时通过轻重、抑扬、停顿等变化,把所阅读文本的感情传达出来,能读出陈述、感叹、疑问等不同语气,同时有主体的感情参与其中。朗读作为一种技能,以上这三个要求不能分割,它们是一体化的;当然,相对而言,用普通话“正确”朗读是一种基础要求,而“流利”和“有感情”则是进一步的要求。所以,从第一学段朗读的起始要求,就从这三方面提出。第一学段只提“学习用”,是初步尝试学习用普通话朗读,强调的是老师的指导、示范,重视学习朗读的过程,这显然是起步阶段的要求。这个阶段强调的是老师的指导和示范的作用,重视的是学习朗读的过程。第二学段的要求是“用”,强调的是使用普通话进行朗读的实践过程,里面已经含有培养相关习惯的意思。第三学段是“能用”,强调能力的达成度,要求基本具备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的水平。前三个学段朗读的文本限于语文教材中的课文,这些课文往往都是在老师指导下精读的材料,朗读的练习机会自然多,目标要求也容易达到。《语文课程标准》,在关于阅读教学的建议中,增加了这么一段话:“各学段关于朗读的目标中都要求:‘有感情地朗读’,这是指要让学生在朗读中通过品味语言,体会作者及其作品中的情感态度,学习用恰当的语气语调朗读,表现自己对作者及其作品情感态度的理解。朗读要提倡自然,要摒弃矫情做作的腔调。”这段话表达了几层意思:第一,有感情地朗读贯穿于各个学段;第二,朗读的功能是通过朗读品味语言,体会作者及其作品中的情感态度;第三,朗读操作的要求是“学习用恰当的语气语调朗读,表现自己对作者及其作品情感态度的理解。朗读要提倡自然,要摒弃矫情做作的腔调。”2、重视默读课程标准规定的默读目标:一是学习默读(第一学段);二是初步学会默读,做到不出声,不指读(第二学段);三是默读有一定速度,默读一般读物每分钟不少于300字(第三学段);对默读的要求同样贯穿四个学段。课标的大体思路是,在起始阶段要求“学习”默读方法,再要求“初步学会”这种方法,“做到不出声,不指读”就是要脱离朗读,是默读的具体要求。然后是讲求默读速度,最后要求速度加快,而且养成习惯。3、学习略读和浏览掌握略读和浏览这两种阅读方法,课程标准从第二学段开始,提出了这方面的目标要求:一是学习略读,粗知文章大意(第二学段);二是学习浏览,扩大知识面,根据需要搜集信息(第三学段);三是能较熟练地运用略读和浏览的方法,扩大阅读范围(第四学段)。略读:具体来说,在阅读时,先把文章粗略地浏览一下,看看文章中是否有自己解题所需要的信息,然后了解这篇文章的题材和体裁,以便运用相应略读有下列四个特点:1.以极快的速度阅读文章,寻找字面上或事实上的主要信息和少量的阐述信息。2.可以跳过某个部分或某些部分不读。3.理解水平可以稍低一些,但也不能太低。4.根据文章的难易程度和需要达到目的,不断灵活地调整阅读速度。略读可以运用下列技巧:1.运用意群视读,不要在只言片语上纠缠,也不追求对所有细节都理解,只要能以最快的速度掌握文章大意即可。2.要利用文体细节,如:文章的标题、副标题、小标题、斜体词、黑体词、脚注、标点符号等,对文章进行预测略读。预测略读要了解作者的思路和文章模式,以便把握大意、有关的细节及其相互关系。3.以一般阅读速度,阅读文章开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