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侵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森林法》和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15号文件精神为武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遏制林地非法流失,保证全县林业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目标(一)主要目标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查清全县林地使用情况,集中查处一批非法侵占林地的大案要案,处理非法侵占林地的不法行为,依法收回被非法侵占的林地,遏制林地被非法侵占流失的不良势头,规范林地管理秩序,震慑违法犯罪,教育干部群众,增强全社会保护林地、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
(二)主要任务本次行动重点查处20*年全省开展保护森林资源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治理百日会战暨“森林利剑”5号行动以来未结案和违规违法侵占、蚕食、使用林地等行为
主要有以下2项任务:1、重点查处毁林开垦、蚕食林地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扩地边、拱地头等蚕食林地行为和毁林种地等乱垦林地行为
2、重点查处各项建设工程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强行侵占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以及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超期使用林地,不按时恢复植被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三、方法步骤本次行动从9月1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共100天,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县政府要研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要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专项行动
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区)要利用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发宣传单、挂过道横幅等形式,对此次专项活第1页共4页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各乡镇也要召开三级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动员全社会都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
同时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便于各界监督举报
(二)清查摸底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
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场、区)要在县专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