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清理检查工作方案为科学合理利用林地,提高林地使用效益,服务振兴发展,进一步规范占用征收林地管理,切实保护林地资源,按照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地清理检查工作
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经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资源保护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印发[20XX年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合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占用征收林地管理,严守林地保护红线,推进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构建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清理检查内容全县辖区范围内所有占用林地项目均要纳入清理检查范围,包括取土烧砖、采石开矿占用林地情况,房地产开发占用征收林地情况,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占用林地情况,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占用林地情况,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和设施占用林地等情况和各类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情况等
特别要查清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批东占西等非法占用林地情况
三、步骤安排本次清理检查工作从20XX年5月20日—6月20日为止,为期一个月,分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规范立制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5月20日—5月31日)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生态公益林场管理站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占用征收林地调查摸底,并勾绘到1:1万地形图上,计算好面积,认真填报《占用征收林地调查表》、《非法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汇总表》,于5月30日下午5:30分前报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管理中心
乡镇林业管理中心进行汇总,于31日前上报市林业局
第1页共3页(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0日)针对清理检查出的非法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依法处罚,限期整改
(三)、规范立制阶段(20XX年6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