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二、便民服务内容:(一)代办类1、民政事务类
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
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
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第1页共2页受群众监督;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1、努力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