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安全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餐饮行业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XX县区中学学生食堂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即甲方和乙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商户负责人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供应商要求:(一)凡是给XX县区中学学生食堂供货的供应商必须由与XX县区中学学生食堂签订供货协议的商家供货,向XX县区中学学生食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二)供应商每次供货须根据由我XX县区中学学生食堂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除此之外供应商不能听从任何部门或个人的要求提供非我XX县区中学学生食堂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供货的同时必须付随所供食品原辅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一式三联加盖XX县区中学学生食堂印章,供应商不得向我XX县区中学学生食堂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三)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100%,把好市场准入关
(四)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第1页共8页安全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