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所内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的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所内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第四条所有员工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员工对待客户应该礼貌、热情、周到、不卑不亢,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应该耐心解释
第六条员工有义务制止外来者随便乱动所内包括计算机在内的一切物品
还不应该个人随便将所内的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各种工器具借给外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七条请假制度(一)员工有事需向所长请假,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并处罚金200元
发生两次者报公司处理
(二)请假一天由所长批准、两天以上的需到公司办理
第八条工作纪律工作时间需做到“三不准”:1、上班时间不准到宿舍睡觉、上互联网打游戏和其他的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发现一次100元
2、不准对用户吃、拿、卡、要,发生一次罚款500元并报公司处理
3、不准干私活,如发生记过一次并处罚金200元
第九条组织纪律(一)所有员工需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第1页共16页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6、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四)上级安排的工作要按时完成,随时汇报,绝对不允许弄虚作假隐瞒事实
对事前不汇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