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为切实提高林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着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根据《XX省依法治省纲要》、《关于推进法治巴中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法治通江建设的意见》要求,参照《县委常委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一、局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原则上每月至少安排1次,每次学习不少于30分钟,也可视情况临时安排学习。二、凡参加学习人员一律按时参会,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三、会前学法内容为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要的党内规范性文件,重点学习涉及养成依法治国理念与提升依法执政能力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可根据当次会议议题,临时增加学法内容。四、会前学法年度计划由政策法规等股室拟定,局办公室统筹编制,经局领导审定同意后印发执行。五、会前学法由相关股室负责人讲授,必要时也可邀(聘)请相关专家、学者讲授。六、会前法律学习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原则上每次会前一周通知承担讲授任务的股室及人员做好准备。七、讲授人应围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部门职责、法律责任及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进行讲授,并于会议召开前3日将讲授提纲送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20XX年下半年县林业局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计划附件:20XX年下半年县林业局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序号第1页共2页学习内容授课单位时间安排1《中国共产党章程》人事股10月2《森林防火条例》防火办10月3《信访条例》信访室11月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人事股11月5《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政策法规股12月6《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监察室12月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