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2024年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确保运输活动的安全和稳定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是指在运搬监区内负责监督和管理运输分监区工作的职责人员。第三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运搬监区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运输分监区的安全生产。第四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应当具备安全、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五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应当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第二章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责任及职责第六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对运输分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第七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力,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第八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应当制定、组织实施运输分监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第2页共3页第九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运输分监区员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第十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解决。第三章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第十一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明确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责任事项,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第十二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应当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责任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第十三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对责任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第十四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落实会议纪要。第十五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应当组织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第四章附则第3页共3页第十六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应当密切配合运搬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维护运输活动的安全和稳定进行。第十七条运搬监区运输分监区长对于违反本责任制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十八条本责任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具有追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