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强化林下经济发展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生态经济强区,探索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与增加林农收入相结合的林下经济发展之路,使之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区域特点,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我区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基础,充分利用林带土地有形资源,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旅游等多种产业,实现生态和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发展、经济共赢的复合经营模式,发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积极作用,巩固我区生态建设的成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
二、具体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年3月1日—3月31日)相关镇办要在辖区林带进行调查摸底、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面向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使辖区林农了解、支持、参与林下经济发展
(二)选点立项阶段(年4月1日—4月30日)相关镇办要结合辖区的实际,充分进行项目调研、市场调研,尽快制定出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形成项目发展报告
(三)试点发展阶段(年5月1日—12月31日)根据林下经济经营模式(详见附件2)和发展模式(详见附件3),相关镇办要认真筛选1-2个项目,重点培育具有一定示范带头作用的试点村、试点组、试点户
(四)推广发展阶段(年)以试点为基础,在条件成熟地区进行规模化推广,力争推广率达到80%,这一阶段要重点作好市场的培育工作,尽量减小市场风险
(五)提高完善阶段(年)相关镇办要完善各类专业组织,进行优化组合,形成本辖第1页共3页区的特色品牌,达到产品优良、市场稳定,真正把林下经济作大作强
三、具体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合作1
为促进林下经济得到可持续健康的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林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