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工作个人参考总结(通用)同志们:通过一年多的调研,市民政局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法》进展了修订,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方法》已经2004年3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市政府第120号令布,7月1日起该方法将在全市实行,民政低保工作个人总结。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经历交流,使大家更好地理解、掌握新方法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我们在上星期全市低保培训班的根底上,举办了这次培训班。参加这次培训班的都是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是工作在全区低保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你们为我区的扶贫帮困工作做出了奉献,在此我首先代表区民政局向大家道一声辛苦,感激大家多年来为低保工作付出的辛勤和努力。依照培训日程的安排,我们请到了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给大家就低保新方法的详细条款作辅导,同时培训班还将组织大家进展专题讨论,并将新的申请审批程序进展培训。《最低生活保障方法》是一个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理解好政策法规的内容特别关键,因此说,这次培训的每一个环节都特别重要,大家在培训过程中要集思广益,多提合理化建议。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大家能够进一步加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依法保障的理念,进一步加深对政策的全面理解、把握,确保下一步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下面我讲二个咨询题。一、简单回忆前阶段我区低保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的配套工程,关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展有着特别严重的意义。同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是改革和完善民政传统救济制度的严重举措,有助于救助制度走向法制化、标准化,有助于整体救助水平的不断提高。能够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最后一道平安网”确实立。我区自1996年7月起施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8年开场,又实行城乡联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几年来,我区的低保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注重。区委、区政府一直坚持把低保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实在将城乡社会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低保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投入力度大,详细措施实,确保了全区低保工作稳妥、有序地开展。各级党委、政府还把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建立与健全作为一项根底性工作来抓。自2002年起,我区城区街道和社区分别建立了社会保障与救助效劳站(室),并装备专门工作人员从事扶贫帮困工作,使得我区的低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通过各级的努力,几年来,我区不断标准低保工作程序,简化工作环节,在政务公开、标准操作、依法行政、动态治理等方面获得了明显的成绩,全区根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1998年的148人,增加到了2004年6月的4209人(目前我区农村低保人数因各村经济水平较高,城市化进程加快等缘故,没有低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人均140元的),月保障金支出也已由2002年12月份的27万元,增加至2004年6月份的65.06万元,城乡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目前,我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260元/月人和140元/月人,城镇人均月补差金额153元,都超过了全省平均标准。同时,随着对低保对象的救助由单一的根本生活救助逐步开展为根本生活、就业、就医、教育、住房等综合性救助,低保对象通过各项专项救助和临时性帮困救助措施而得到的实惠大大提高了根本生活水平。2000年公布施行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法》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扶助暂行方法的通知》,规定了8个方面的优惠扶助措施,主要涉及医疗、住房、用水、用电、用气(燃料)、有线电视收视费、一般公交月票、学杂费等方面。所以在面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的低保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咨询题,详细表现为低保动态治理的难度有所加大、不少低保对象缺乏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现阶段的扶贫措施还不能满足困难群体的帮困需求等,工作总结《民政低保工作个人总结。这些困难和咨询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探究、处理。二、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