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农村民主政权建设,根椐《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和《XX省村务公开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利于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障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和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引导农村干部依法治村,正确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政策,按章办事,做好工作
第三条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坚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二章公开内容与时间第四条凡属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和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农民群众公开,公开范围包括村务决策、办理过程及结果
第五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准确,便于群众了解,能够用文字公开的就用文字公开
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有: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2、年度财务计划及其各项收入和支出(财务收支分常规性收入、常规性支出和专项收支);常规性收入包括
各项承包和经营收入;各项集资、收费、押金、代征、代收款和利息收入;土地转让、补偿;国家专项扶持资金;各类返还、奖励款等
常规性支出包括
公益事业开支(修建路、渠、供电、绿化等);公务活动招待费;集体办公经费;烈军属优抚费、五第1页共5页保户赡养费、困难户慰问;村组干部工资补贴费、村组聘用人员工资报酬;代征代收款上缴;其它各项开支
专项收支包括:村组大型建设项目(修校、建厂等)收入:预算金额、筹措款总额、承包合同额、各项开支、资金余额等;3、对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