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总结: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党建工作总结: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
由此可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当前纪律检查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和原则,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一、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基本内涵把握“四种形态”的实践根基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对长期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新形势下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四种形态”抓住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共性规律,刻画出从破纪到破法、从小病到重病、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轨迹,阐明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基本路径,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点,为推动执纪审查工作转型提供了方向指引
把握“四种形态”的政治要求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党内监督的手段和方法,更是政治性的安排和考量
政治目标上,根本是为了维护党的肌体健康,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政治方针上,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政治要求上,重点是落实好第一种形态,关键在各级党委要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把握“四种形态”的工作原则
“四种形态”就是四道防线,各形态之间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形成严密的监督执纪体系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工作原则,也是应当掌握的政策和具体操作的方法,它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无论是苗头性问题还是轻微违纪乃至重大违纪违法,都提出相应处理纪第1页共2页律要求
“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纪律审查要从以往的法律思维转到纪律思维上,避免出现以纪代法的情况,更不能做选择、搞变通,存私心、谋私利
二、注重提升“四种形态”运用实效围绕落实主体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