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红中学青年课余党校条例第一章总则一、青年课余党校是教育和引导先进青年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光辉历史,促其向党组织靠拢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为实现青年课余党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二、青年课余党校是基层党组织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教育组织形式,是实施党的思想教育、加强组织建设的重要基地。三、青年课余党校的基本任务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基本要求,以党的思想政治教育为基本内容,以教育培训、实践活动为基本形式,培养青年、团员中的先进分子,作好党团衔接;定期培训学员,提高青年、团员的政治素质,壮大党的队伍;实施党的教育指导,进行党的专项培训,为团委开展工作提供示范,推动基层的党团建设。第二章组织四、青年课余党校在学校党总支的指导下组织建立,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和组织下开展工作,并主动接受学校行政的指导和帮助。五、学校团委要积极主动的协助和配合党校工作的开展。六、党校设立校务委员会。党校校长由学校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由党总支组织委员、党总支宣传委员、政教主任(党员)、团委书记(党员)担任党校的校务委员。第三章学员七、凡在校的有入党要求的青年教师、学生和团员均可参加党校的学习,接受培训。八、参加党校学习,要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人所在的党支部或团委推荐,党校校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学校党总支备案。九、参加党校学习的青年、团员要认真接受培训和教育,并定期写学习体会。第1页共2页十、青年课余党校各期培训班的类型以及学员数额由学校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交由学校校务委员会实施。第四章任务十一、实施党的教育党员在党校期间,要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要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的义务和权利;帮助学员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他们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十二、推进党的建设1、作好党团衔接青年课余党校要对青年、团员进行以党的基础知识为基本内容的入党前教育,同时也要为青年团员中的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打好基础并提供相关的考核依据。2、培训党的干部青年课余党校除了定期对学员进行入党前教育和培训,同时也要对学员进行理论修养、政治素质、党务工作的方法和技能等方面加以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为党培养可靠的无产阶级事业的接班人。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