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构建和谐平安社区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环境——大井镇创设“和谐基金”为民解难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乡镇政府面临着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任务,维稳任务尤其艰巨繁重
为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大井镇党委、政府创新设立综治维稳和谐基金,和谐基金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会和谐稳定事业的新平台,是为社会困难群体雪中送炭的新帮手
和谐基金设立的背景近年来,因“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群体、特困人群、涉诉涉法、赡养老人、山林纠纷等矛盾纠纷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不断增加,加大了乡镇维稳工作压力和工作成本
为切实解决“老大难问题”,预防新问题,减少解决实际问题中攀比、连带的负面影响,大井镇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和参与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依托综治维稳协会,设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基金”
和谐基金运作模式基金构成
基金以政府划拨、镇综治维稳协会成员单位,会员募集和社会捐赠组成,由镇政府设立专户存储,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基金救助对象:为经济纠纷以外的涉法涉诉、信访及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件中有实际困难又难以从其他途径解决的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仅限于自然人,不包括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及其他组织
资金救助范围
涉法涉诉案件中因被告人或一方当事人因缺乏经济赔偿能力,履行能力致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严重生活困难需维稳专项基金救助的;难于依据法律、政策进行界定的历史遗留问题,经协调可以用资金补偿方式解决的;因历史原因或客观因素而难以处置的涉法涉诉问题、信访积案、信访老户问题,当事人愿意接受基金救助息诉罢访的;特大火灾、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大交通事故、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第1页共2页造成大的不稳定事件,需应急处理的事项;涉及有影响的群体性不稳定事件,无法适用通常协调方式处置的
基金使用原则
一是实行专款专用原则
维稳专项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同时接受镇财政、镇纪委、镇综治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