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村“制度贫困”看“城乡统筹”的必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理念——“五个统筹”,并把“城乡统筹”放在这个新时期伟大发展战略的首位
中央为什么于此时把“城乡统筹”提到如此空前的高度呢
笔者此前的研究中,曾从“人文贫困”的概念出发提出农村“制度贫困”一说,今应《学习月刊》之约,要我就此谈谈对“城乡统筹”的认识,那就“旧曲新唱”吧,让我们一起再次从农村“制度贫困”的角度来体会一下“城乡统筹”的“历史沉重”和现实意义
在中国,农村不仅是绝对贫困的“故乡”,而且它也是相对贫困的“坐标”,这已经是使统计数据都显得多余的不争事实了
那么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究竟是什么妨碍了农民致富呢
作为经济增长的逆命题,贫困不仅有其数量表现,更有其“质量”内涵,尤其是在我国高速经济增长导致绝对贫困人口骤减、相对贫困矛盾突出的今天,人们就更有理由关心贫困的“质量”,探究贫困的根源
椐此人文贫困作为收入贫困的对称命题应运而生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人类发展报告1997》中给人文贫困下的定义是:人文贫困是指人们在寿命、健康、居住、知识、参与、个人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得不到满足,而限制了人的选择
人文贫困的定义告诉我们,贫困的根源在于人们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得不到满足而限制了人的选择,换言之,要消除贫困,就要尽可能地给人们提供选择的机会,就是要使人们除了获取实物和服务的能力之外,还有实现长寿、身体健康、较高的受教育水平以及能够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充分参与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能力和机会
而我国农民恰恰很大程度地丧失了这种机会的选择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农村自然环境恶劣、历史上经济发育滞后……都影响着农民选择权的发挥,但是我们也遗憾地看到,迫使农民放弃选择或降低农民选择效率的诸多因素中,来自政府的体制障碍发挥着重要作用,不合理的体制对农民致贫贡献极大,农村贫困的实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