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一、旅客住宿时必须登记,登记时须认真查验居民身份证,并按住宿登记表要求项目如实填写
二、旅客住宿登记表按月装订,定期报送辖区派出所备存
三、店内必须设置行李物品寄存室、保险柜,并在登记时提醒客人寄存贵重物品(现金、手机),对旅客遗留物品应妥善保管、并设法归还
四、店内必须设立门卫,对进出旅店的人员要查验证件,如有会客人员,时间应在晚上12点之前
五、实行24小时值班,每二十四小时必须定时不定时查房,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并随时提醒旅客出门时锁好房门
六、对店内服务人员严格要求,不得随便乱查旅客物品,除打扫卫生以外,不得的私自进旅客房间
七、接待境外旅客,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八、对夜间离店旅客,一般应查验车票、证件、防止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立即溜走
九、严禁在宾馆、旅店业等公共场所卖淫嫖娼、赌博、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吸食毒品、传播淫秽物品等社会丑恶现象
十、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及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派出所,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十一、公安人员例行检查时必须出示证件,经营者应全力配合,发现有不妥,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XX县区公安局肃州分局宾馆旅店业信息系统前台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旅馆信息系统的稳定正常运行,根据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各宾馆、招待所严格遵照执行
一、全市所有营业性旅馆均应纳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第1页共11页统
二、旅馆应配置联网微机,专用软件,单独入网,所有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
三、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登记应由旅馆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治安业务培训和计算机登记操作培训合格后方能到前台上机工作
四、旅馆前台服务人员是系统运行情况的具体责任人,在接待旅客住宿时,必须认真查验旅馆有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