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出行安全责任书旅游出行安全责任书篇1为了自驾摩托出行旅游路途中的安全,各位车手本着平等协商,互相帮助,共同维护行车安全的宗旨,经共同讨论,对出行路线、行车秩序、行车规则、互助义务等内容达成如下共同约定:一、出行路线:出行路线所有车手及随行参加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未经其他人员同意,绝不能擅自更改。否则,若发生相关的意外事故,与其他成员无任何责任关系。二、行车秩序:1、车队设立领队、收尾、安全员,车手须服从组织调度,行驶过程中按排序行进。每次出行前对各出行车辆次序进行编组,行驶过程中不可随意变队超车(除特定探路指挥人员外)。车队在行进途中,定好头车与尾车,组员严禁无故超车行驶。2、车队在行驶途中,必须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规。所有车辆在行进中必须保持在头车以后,尾车之前,按单排排序行驶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前后车间距。绝对禁止超越头车。三、行车规则:1、车队在行驶途中临时停车或驻地停车时,必须规范排列,车队停靠道路右边依次排列,严禁乱停放。2、领队左臂高举,为示意车队发车或停车;左臂上下晃动,为示意减速慢行;左臂前后晃动,为示意加速快行,车队中间车手则应做出同样手势,以向后边车手示意传达。3、在集体活动期间,为保证参与者车辆和人生安全,严禁独自外出。出行人员不得无故离队。出行途中(包括返回途中)不可私自脱离队伍,若有特殊原因需要私自行动,需告之后方可离开。并视为在此期间暂时或就此与本次活动无关。4、驾驶时严禁饮酒,绝对禁止酒后驾车。在野外活动中,不可乱扔对环境有污染的垃圾,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四、互助义务:所有车队成员均有互相帮助义务,如有发生掉队、故障、检修、意外等情况,其他车手须给予及时帮助。第1页共8页五、约定事项:1、性质。这次活动只是与志趣相投的同伴结伴约定非营利活动,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组织者,本次活动发起者不承担提供任何责任服务的义务。2、年龄。活动参加者都是具有自我判断力和自我约束力的18-60岁的成年人,活动的参加者须自行购买保险,责任自负。谢绝儿童参加;未成年少年须在父母带领下有条件的参加,由其父母承担安全监护等法律责任。3、非营利性质:包括领队在内,费用完全aa制。完全以自愿自助形式进行。依照惯例,活动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门票、娱乐费用。活动前预收费用,活动结束时据实结算,由公推的同伴当场结清。4、领队。活动自荐或公推的领队及收尾、安全员,以多数人认定为准。领队(收尾、安全员)应尽力承担事务性工作,其服务是义务的,所起的作用是协调与支持活动的顺利开展。领队(收尾、安全员)和参加者都应尽力提供并熟悉活动相关资料。领队(收尾、安全员)无法保障参加者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活动中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整体的原则进行。5、风险。参加者应当正确评估活动中存在的预计可能的风险,以及其它无法预计的风险,自行评判风险承担能力,自愿参加。每位参加者承诺,非他人故意造成的意外人身损害后果,全部自行承担,领队和其他参加者及俱乐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参加活动者个人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活动中发生风险和意外事故必要时可请求同伴提供救援和支持。但同伴为此提供的救援和支持属于同伴间的感情及道义责任不能视为法定或约定的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6、健康要求。参加活动者须自行做身体健康检查。谢绝高血压、心脏病、或心理素质不良等不适宜活动的疾病患者参加。7、所有参加活动人员视同认可本约定。活动开始后,本约定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约定,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第2页共8页以上内容各车手均已共同约定知悉同意,并予确认及承诺将共同遵守。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并有一定的危险性,参与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权改变计划并进行积极救援,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户外活动都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无法预计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您可能遇到的危险(车祸、溺水、摔伤、烫伤、其他无法预料或无法避免的危险),凡参与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危险和风险承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