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大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XX省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川府发〔20XX〕4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达市府办〔20XX〕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绿色**、生态**”为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的总体要求,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加快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美丽幸福新**
二、工作目标通过努力,到20XX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XX年下降2%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三、重点任务(一)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1
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
到20XX年底,对全市燃煤锅炉、茶浴炉进行全面排查,完成全市燃煤锅炉、茶浴炉调查工作,建立调查工作档案
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到20XX年底,全XX县区内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在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系统
牵头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质监局、环保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第1页共8页2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在石化、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