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实施方案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资源型城市转型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实现“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xx政〔xx〕x号),结合我市实际,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经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1
加大帮扶企业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帮扶实体经济各项政策,实现帮扶工作常态化、问题收集信息化、服务流程规范化、调度督查制度化
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有效性,定期开展企业帮扶的实施、反馈、调度、通报、督查工作,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扶持有前景、成长性好的企业做大做强;引导落后、即将淘汰的企业和“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对产能过剩的先进制造业,推动“走出去”;对中小企业,加强银企对接、产学研合作、产销对接等活动,加快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市场主体信心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2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市、县区(开发园区)政府(管委会,下同)预算安排的涉企资金要尽快落实并拨付到企业
市级预算安排对县区政府的专项支付及对市属企业的奖补资金,除先建设后补助类外,力争6月底前全部定向落实到县区及具体用款单位
建立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对盘活存量资金不力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并压减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额度
督促县区财政严格执行省财政下拨的民营第1页共14页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进行1:1配套,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各级财政停止对“僵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