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集镇四项措施做好涉氨企业整改工作大田集镇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XX]6号)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对镇内120家涉氨企业推广安装氨气有毒气体报警仪、联动喷淋装置、配电室与机房实体墙隔离、机房内电气线路改造及强排风装置,目前,全镇70家涉氨企业完成设备安装
一是统一通知安排
镇安监站印制《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XX]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氨企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和《送达回执》,对镇内所有涉氨企业逐一进行送达,逐个讲明政策和完成整改安装时限,并做好通知送达签收,使每个涉氨企业充分认识进行整改的重要性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由安监站全体人员参加,由镇经委配合的未完成改造任务涉氨企业治理工作组,实行工作组成员包涉氨企业制度
把每家未改造的涉氨企业分配给每个工作组成员具体负责,落实帮包责任制,明确整改时限,要求未完成改造任务的涉氨企业务必在6月底前全部安装氨气有毒气体报警仪、联动喷淋装置、配电室与机房实体墙隔离、机房内电气线路改造及强排风装置,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实行整改销号
对未完成改造任务的涉氨企业,统一建立整改工作台帐,实行验收销号制度,完成整改任务的,及时登记销号,对未完成的,加紧督促整改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
对不按规定安装相关设备、不进行整改的涉氨企业,申请县安监局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抽氨、关闭生产电源、查封等强制措施,确保不让一家涉氨企业出现安全隐患
第二篇:四项措施扎实做好四项措施扎实做好“五一”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为全力做好“五一”期间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栾川交通运输局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做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是加强道路客运及危运行业安全检查管理
对所有班线客车和出租车、公交车、危险化学品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