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广场工程班组施工责任协议书甲方:浙江中成开元广场项目部乙方:架子班安建华经甲、乙双方协商:为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经协商一致签定本施工责任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开元广场工程地、址:龙兴路夏莲路2第二条:施工范围一、施工范围商业裙房区C、D、E区上部结构所有内外墙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二、施工内容1、外墙的脚手架(挑架)及隔离设施;2、较高墙体的内脚手架;3、规范要求的“四口”五临边;4、电梯井道内的防护隔离设施;5、临设房顶、塔吊、人货升降机、各种机械操作棚搭设及防护设施;6、涉及脚手架范围的电焊、支撑、拉结、预埋件、油漆、维修保养;7、装饰阶段井架搭设及防护设施;8、涉及脚手架用的钢管、扣件,脚手片等相应材料的卸货及堆放;9、拆除脚手架后的材料,按指定区域整齐堆放并清理干净
二、施工工期1、乙方应按照项目部制定的施工进度及特殊要求及时地安排施工
2、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施工操作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离现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一切损失
3、如由于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则每拖延一天罚500元
乙方如无故停工,则一次罚款2000元
如发现乙方确实无能力施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按70%结付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验收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JGJ130—2001、JGJ59—99、JGJ80—91及甲方提供的相应施工技术交底
2、乙方须按以上标准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充分的便利随时接受甲方的检验;12005/2/23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元广场项目部.3、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按规定之工序报检,甲方如发现乙方未按规定报检而擅自继续下道工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部分拆除重做,乙方不得异议,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