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挖清包施工合同甲方:南京宏亚桩基分公司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桩基工程的顺利施工,经考察甲方同意乙方承担该工程桩基工程相关工作,为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双方订立如下施工合同:一、工程情况工程名称:北方信息控制研究集团人才公寓项目-地下车库一期桩基1、施工要求:桩基检测均要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甲方、监理、建设、设计及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条件
2、承包方式:乙方以清包的形式进行桩基施工,测量放线、成孔、下钢筋笼、下导管、混凝土浇筑等与成桩相关的所有劳务工作及所需资料的完善及整理,并负责验收合格
3、工程量:Φ600㎜的桩工程量暂定10000米(地面至孔底)4、工期暂定2个月
二、工程造价:合同总价由施工费及施工所需的人工费、钢板租赁费、相关机械费、钢护筒费、措施费等组成
合同总价款含3个点税金,需开票
三、工程款结算方式桩基全部施工结束一个月内按合同总价的70%支付工程款,剩余年底付清
四、进度控制施工工期包括进场所需的施工机械:按项目部周、月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五、甲方职责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水电、制作合格的钢筋笼、商品砼
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资料,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
3、负责向乙方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
4、负责现场监理、建设单位的沟通工作
六、乙方责任1、负责组织施工机具、配套设备和熟练工人进场施工,进场人数以满足生产需用为原则
2、乙方施工期间资料需满足监理单位要求、满足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要求
将后期验收资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交于甲方1份原件5份复印件
3、负责成桩(及隐含工作)的施工,并对成桩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问题,自愿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参与现场的验收,桩顶混凝土超灌高度按图纸要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