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33号《济南市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医用耗材委员会医院成立医用耗材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用耗材计划的审核,监督医用耗材采购过程
医用耗材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济南市有关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有关规范性措施
(二)审定医院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计划、方案
(三)明确招标、采购过程中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督促各参与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促进招标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规范并监督医用耗材谈判招标以及日常采购过程中的各项活动
医用耗材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成员: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一)常规医用耗材采购临床科室使用常规医用耗材,即以往卫生局招标网目录内的医用耗材和已经通过院内谈判招标,进入医院网下产品目录的医用耗材,由临床科室向库管员提交申请,库管员根据库存实际情况和临床需求,编制常规医用耗材采购计划,提交设备管理科主任审批通过,由采购员按照既定招标结果进行采购
(二)新增医用耗材采购科室由于业务需要或者其他原因,需要使用医院医用耗材数据库目录之外的网下医用耗材,须临床科室负责人填写《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增医用耗材申请表》,交由设备管理科汇总,设备管理科根据提供的计划,初步审核相关供应商的资质、证件、产品证书
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临床科室所提起所需新增医用耗材采购条目进行调研、论证,设备管理科审核技术准入情况、医院感染科审核该产品是否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根据论证结果制定本月新增医用耗材采购目录,并送医院耗材委员会审核
审核通过后,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对产品进行议价,以会议记录的形式确定供货价格以及优惠条件
议价结果由设备部主任签字,以书面的形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