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通过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控制,让环保产品走进国外市场,确保本公司制造及销售的产品,能够符合不含有毒或低毒环保要求及各国环保之法律法规,并能满足客户要求及环保发展的趋势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在生产制造、包装、储存、运输过程的零件及材料的有害物质管理
有害物质参照《环境管理物质名称一览》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一览环境管理物质名称重金属★镉以及镉化合物★铅以及铅化合物★汞以及汞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Cr6+)有机氯化合物多氯联苯(PCB)多氯化萘(PCN)氯代烷烃(CP)灭蚁灵(Mirex)其他有机氯化合物有机溴化合物★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四溴双酚-A-双-(2,3-二溴丙醚)(TBBP-A-bis)其他有机溴化合物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石棉偶氮化合物甲醛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注:“★”者为2006年7月1日欧盟首批实施“ROHS”指令的有害物质;3职责3.1副总经理:负责组织管理环保工作会议
3.2品管部负责组织推动环保工作,全员须参与环保工作的实施
3.3品管部负责制定限制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环保标准及环保要求
4.相关文件4.1《山源电器环保工作要求》4.2《供方管理程序》4.3《采购管理程序》4.4《产品测量与监控程序》5.术语及定义
1含有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部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2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或者在材料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下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此外,为了与主原料加以区别,在为了改变材料的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按“含有”处理
但是,在制造半导体设备等使用的掺杂剂,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设备中仅有极微量残存,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