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严厉打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领域各种乱象,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第号政府令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四川省委的意见,特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高度重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四川省委的意见,全面依法取缔全区境内非法驾培点,维护正常驾驶培训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从即日起至月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全面依法取缔全区境内非法驾培点,坚决遏制驾培市场乱象的蔓延,规范现有驾驶培训市场秩序,促使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组织机构2/4成立机动车驾驶培训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万良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组长:兰新明区政府副区长何海林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成员:王家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扫黑办主任刘晓龙区督查办副主任李燕辉区巡察办主任张小鹏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廖明华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腾涛交警一大队大队长刘建国交警二大队大队长武文平区运管所副所长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运管所,由区运管所副所长武文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情况收集等
四、责任分工区纪委监委:履行督查督办部门之间事中事后履职尽责和涉嫌与黑驾校充当保护伞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查处和移送
区督查办: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负责每月对各乡镇依法取缔辖区驾培点及土地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