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个人工作总结旅游投诉个人工作总结篇【1】20XX年,我市共接旅游投诉12宗,结案12宗
其中有效投诉5宗(行政处罚2宗),无效投诉7宗
其中投诉旅行社一宗、景区二宗、导游一宗、酒店一宗
主要投诉内容为:一是有的旅行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造成旅游者损失;二是有的景区售票时未尽到告知义务;三是有导游持假证带团情况;四是酒店服务员态度不够好
一、投诉旅行社一宗,结案一宗,主要内容:关于使用无证导游带团的问题
10月1日,XX市中国旅行社派出的5名导游有违规行为,其中黄勇钦、谢祥英2人导游证未通过年审,陈俊文、蓝彦军、何韬3人为无证带团被XX市旅游质监所在广州高铁站开展旅游市场检查时查出,并且在接受检查时态度恶劣,极不配合,要求我市做出处理一案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七条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对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人民币罚款2、对谢祥英处责令改正;一千元人民币罚款;并没收此次带团违法所得(差旅补助)共计港币五百三十二元整(按20XX年12月7日汇率折算人民币4556元缴款)3、对黄勇钦处责令改正;一千元人民币罚款;并没收此次带团违法所得(差旅补助)共计港币五百四十六元整(按20XX年12月7日汇率折算人民币4676元缴款)4、对陈俊文处责令改正;一千元人民币罚款;并没收此次带团违法所得(差旅补助)共计人民币一百四十元整五、对何滔处责令改正;一千元人民币罚款;并没收此次带团违法所得(差旅补助)共计人民币一百四十元整六、蓝彦军查明当时没有带团行为,本案对其不作处理
此次罚没收入共计人民币二万五千二百零三元二角整,已于12月8日缴款至市财政局帐户
以上处罚已全部执行完毕,于20XX年12月9日结案
(行政处罚案件)第1页共7页二、投诉景区二宗,结案二宗1、关于未尽告知义务的问题
深圳游客刘怀清与单位同事一行5人于3月29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