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工资标准研究——以陕西省兴平市为例王征兵(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杨凌712100)摘要:目前大多数村干部工资收入水平偏低,通过对陕西省兴平市村干部的抽样调查,村干部月平均工资仅为126元,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从而影响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通过调查,村干部对工资的平均期望值为641元,村民愿意付给村干部工资水平为306元
通过研究,我们认为村干部的工资收入若为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则较为合理
关键词:村干部工资标准当前村干部作为农村“村民自治”机构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其工资标准随着时间的推进逐渐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尤其随着税费改革的深化,这一问题更值得研究
村干部工资过高,就会加大国家财政的支出;工资过低,村干部就会没有积极性,影响工作,从而使“三农”问题变得更加严峻
因此,我们认为:确定合理的工资标准非常重要
本文所提出的工资标准旨在突出以下两个特点:一,现实可操作性:工资标准的确定符合当地经济情况;二,双重功能性:工资标准的确定既有助于实现其对村干部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又有助于缓和干群关系
村干部的收入有三部分:一是因担任村干部所获取的工资报酬;二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非法收入,即“灰色”收入;三是从事与村干部角色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养猪、种粮)所获取的正当收入
本文所要探讨的是第一种情况
一、村干部工资收入现状1.村干部工资水平调查村干部工资收入,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差异较大
为了便于研究,我们于2004年7~9月选取了陕西省兴平市进行调查(该市属县级市,共辖16个乡镇)
在该市随机调查了100名村干部,有效资料78份
下面就对这78份资料进行分析
工资收入状况见表1,图1
表1村干部工资统计表图1工资现状图这78名村干部的平均工资为125
年平均工资收入为1510
而2003年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675元,全国农民人均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