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社会进步的必要途径
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包含方方面面,用人上的党内民主建设是其中的一个关键
因为基层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基层各项事业的稳步推进,必须依靠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又关键在于用人,当前干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也是用人的民主问题
扩大用人上的党内民主,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学的选贤任能机制,保障广大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去年以来,我区以中组部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为契机,立足于以制度为保障扩大用人上的党内民主,在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
一、基本做法扩大党内民主,主要体现在用人权上
我们紧紧抓住了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这个关键,坚持以扩大民主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从干部任用的几个主要环节着手,制定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个办法和五项制度”
一是规范书记用人权
制定了《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区委书记用人行为暂行办法》,其重点就是在保证区委书记履行职责、规范书记用人权的同时,扩大用人上的党内民主
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提名环节,区委书记对区委管理范围内的领导职务不行使提名权,主要是避免区委书记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起决定性作用;在酝酿环节,不搞先入为主,首先表明自己赞成的意见;在讨论决定环节,区委书记只有与其他常委同等的一票权利
二是明确初始提名
大量的案例表明,县市区委书记在用人上不讲民主、进行“暗箱操作”很大部分是从提名环节开始的
我们制定了《初始提名制度》,将提名主体由过去的区委几个主要领导扩大到区委组织部、基层党组织和担任副县级以上实职的领导干部
对初始提名人选,区委组织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平时掌握的情况、岗位工作需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