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属直管部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加强对项目安全质量生产的管理,遏止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同时,为加强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保障施工项目安全、按时、保质完成
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项目部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保持团队的团结、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员工
三、劳动纪律1、项目部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作息时间如下:上午工作时间:8:00时—12:00时;中餐12:00时—12:30时;午休12:30时—13:30时下午工作时间13:30时—18:00时
晚餐时间:18:00时—18:30时2、请假或休假、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按要求填写《员工请假单》(见附件),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外出
员工请假或休假返回项目部后应及时向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请假3天以上需经直管部同意,职工月允许休息时间为2天
3、上班期间不得串岗、脱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聚众聊天、追逐打闹、干私活、吃东西、听音乐、电话或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会客、打牌等
4、不得酒后醉意上班
5、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私自调班、调岗
6、要严格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计划
在岗期间,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应先执行后讨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7、员工及各部门除应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外,还应按项目部要求配合、支持其他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不得因一己之利,拒绝、拖延损害项目部的整体利益
8、对外要维护公司及项目部的荣誉和形象,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及项目部荣誉和形象的行为
9、项目部成员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权谋利贪污受贿等违纪行为以及严重违反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并取消绩效工资,扣罚奖